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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书法类)征稿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27 18:53:08 浏览:565

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书法类)

征稿通知

 

 

为检阅我市两年来书法艺术的创作成果,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市文联拟开展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评奖工作,书法类作品由市书协、各区县市书协及相关书法组织负责征集,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投稿。

 

一、评奖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作者于9月15日前将作品报送到市书协九站书院。

具体评选时间:2021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8月23日至9月15日)为申报、资格审查;第二阶段(9月16日至10月29日)为初评阶段;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12日)为联评阶段;第四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为终评阶段。


二、奖项设置

根据申报作品艺术质量实际情况,设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和青年优秀作品奖。


三、申报要求

1、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市级以上展览的优秀文艺作品,均可按程序申报参评。

2、每名申报者申报作品不得超过2件(申报青年优秀作品奖不得兼报其他类奖项)。

3、作品尺幅不限,报送原件并随申报表报送原作八寸照片,参展的证书复印件。

4、推荐表格。推荐作品一律由申报作品的作者填写《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申报作品推荐表》、申报青年优秀作品奖的作者填写《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青年优秀作品奖申报作品推荐表》并随申报表提交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由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市直文艺创作生产研究单位、市级各文学艺术专业协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电子表格。《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申报作品推荐表》《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青年优秀作品奖申报作品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66017445@qq.com

6、辅助材料形式。申报材料纸型为A4,按每件作品相关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套5份材料包装完整,标示清晰,所有表格打印稿一式五份与作品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作品申报表中申报和推荐作品信息不详实或末加盖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7、作品退还。评奖结束后作品原件统一返还。

8、报送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23日—9月1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九站街14号九站书院。

联系人,田丽梅,电话:18903662122

        王  旭,电话:13766927288

(申报作品推荐表附后)


 哈尔滨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2

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申报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专业技

术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作品简介

(主题思想、艺术风格、表现手法等)


作品

获奖

情况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2021    








注:此表由申报者填写。推荐单位指: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或市直文艺创作生产研究单位或市直各文学艺术专业协会、高校党委宣传部。

附3:

 

第十二届“哈尔滨天鹅文艺大奖”青年优秀作品奖

申报作品推荐表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规格


作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作品简介

 

(主题思想、艺术风格、

表现手法等)


作品获奖情况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2021年月日

市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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